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一周年:从“小切口”立法到“大价值”社会实践
元描述: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一周年,从法律颁布到社会实践,中国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将深入探讨法律实施一年的成果和经验,并展望未来发展方向。
引言:
2024年9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实施一周年。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迈入法治化轨道,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过去一年,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加强法律贯彻落实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颁布实施,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并将其视为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予以推进。
1.1 政策文件引领,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无障碍环境、适老化设施建设,国务院新颁布实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要求加强网络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此外,《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设备。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
1.2 组织机构联动,推动法律落地生根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社会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张庆伟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写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释义》,为各地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法律提供了指导。
1.3 督促检查问责,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各级政府部门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问责。例如,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各地在城乡建设各个方面全面落实无障碍建设要求。
二、政府部门履职尽责,不断完善政策标准
各政府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根据自身职责分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并完善了相关标准规范,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标准化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各地在城乡建设各个方面全面落实无障碍建设要求。此外,还组织各地积极参与申报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县),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支持加装电梯和适老化改造,补齐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板。
2.2 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信息无障碍,消除数字鸿沟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系统谋划信息无障碍发展及行业数字技术适老化工作。持续完善信息无障碍标准,加强规范体系建设,累计发布近30项信息无障碍标准。
2.3 交通运输部:强化出行服务,构建无障碍出行体系
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国残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构建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等作出具体部署。推动城市客运无障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纳入5件民生实事,并研究制定完善《城市公共汽电车无障碍运营服务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运营服务规范》国家标准。
2.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进认证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国残联举办无障碍环境认证宣传推广活动,指导无障碍环境认证技术委员会联合各方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审查员培训,发布第一批体验员名单、体验员工作要求、第一批10家发证项目认证。聘请残疾人承担无障碍认证体验员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残疾人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话语权,为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增加动力。
三、法治护航,助力法律实施
公检法司凝聚监督合力,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顺利实施。
3.1 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重点领域,维护特殊群体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共同发布12件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重点领域,针对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无障碍设施被改变用途、非法占用、损坏,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未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问题,以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部门整改,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3.2 最高人民法院:完善诉讼服务,提供无障碍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印发《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制定实施《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要求完善诉讼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为不同残疾类别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大字、同步字幕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以及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诉讼辅助服务等。
3.3 司法部: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
司法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工作室)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工作措施。
四、残联系统主动作为,营造浓厚助残氛围
中国残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地方重点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2.44万户,占“十四五”总任务数的90.34%。
4.1 组织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意识
中国残联在《求是》杂志刊发学习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文章,制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的通知》,编辑出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家解读文集》,召开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各专门协会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座谈会,在中国残联官网开设宣传专栏,制作宣传视频和宣传折页,赴各地向有关方面、残联组织、残疾人群众宣讲《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举办全国残联系统无障碍环境督导员培训班。
4.2 督导检查评估,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残联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贯彻措施。全国各省(区、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和残疾人督导员积极发挥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无障碍体验促进督导活动。例如,内蒙古残联从2024年2月开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交叉互检行动,涵盖12个盟103个旗县市区残联系统服务机构;珠海市持续开展“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深调研”,发布《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蓝皮书》。
五、各地积极开展地方立法,推动法律实施
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等多地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或条例,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导。
5.1 山东省:制定省级条例,细化法律规范
山东省人大社会委和法工委开展立法调研,召开3次座谈会,广泛吸纳老年人、残疾人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完成《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5.2 河南省:推进实施办法,完善地方标准
河南召开省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明确由住建厅牵头推动本省实施办法出台,2024年6月底由省政协牵头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调研,省人大拟于9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本省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5.3 甘肃省:修订地方条例,提升法律效力
甘肃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安排,由省住建厅、省残联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先后征求各方意见,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形成《甘肃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已经5月20日十四届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六、市场主体开拓创新,推出优质产品服务
6.1 科技助力发展,推动智能化升级
各领域、行业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的支持政策,加强部门协同,培育相关产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无障碍设施、信息和服务深度融合。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科研机构、高新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和平台优势,加大投入,组织开展无障碍技术、产品研发应用,帮助残疾人克服身体障碍,实现社会融合。
6.2 产品服务创新,提升生活品质
中国残疾人杂志社2024年助残日期间“科技助残共享美好生活”的系列报道专题中,有机器人、脑机接口、智能仿生手这些高大上的前沿探索,有智能轮椅、智能助听器、智能翻译手套、助盲帽、电子导盲犬等传统辅助器具与高科技结合的智能化产品,也有单手切菜辅助器、提袜子机、无障碍支付这些方便残疾人日常生活的小发明。
6.3 服务范围扩展,满足多元需求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等领域的无障碍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在推动公共服务场所提供无障碍服务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无障碍地图、语音导盲软硬件、手语服务平台数量不断增加、内容不断丰富、功能不断完善。
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7.1 共同参与建设,构建良好氛围
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加大了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各行各业对无障碍的关注、认识和参与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越来越多的高校设立了无障碍研究机构、开设了相关专业和通识课程,在校园内传播无障碍理念,进行无障碍领域的科研探索。
7.2 媒体宣传推广,提升社会认知
各大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成绩和价值,相关部门和单位举办专题讲座、培训会、宣传展览等活动,广泛传播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推动解决相关问题,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积极开展外宣,讲好中国无障碍故事
8.1 国际交流合作,提升话语权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以下简称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陈旭大使提出《关于加大在国际平台参与无障碍问题》的提案,引起国际国内广泛关注。2024年2月,中国残联前主席、康复国际主席张海迪在日内瓦作为残疾人权利运动代表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残疾人问题高级别专题会议期间会见联合国有关官员,与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文化委员会主席、图书馆馆长会谈,就联合国图书馆发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图书馆数字化等问题进行交流。
8.2 宣传中国经验,推动全球发展
2024年6月,应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邀请,出席了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举行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无障碍建设”主题活动,有效宣介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事业发展成就,提升我国在联合国话语权和影响力,扩大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国际“朋友圈”,同时有助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推动全球人权治理迈上新台阶。
九、展望未来:不断完善,持续发展
尽管过去一年我国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地区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不到位,部分老旧建筑无障碍改造难度大、进度滞后;视障人士面临人脸识别、滑块验证等无障碍信息交流障碍;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频受阻,社会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9.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提升全民意识
9.2 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完善基础设施
9.3 优化信息交流与服务方式,消除信息障碍
9.4 扩展社会服务范围,满足多元需求
9.5 完善体制机制与监督机制,健全保障体系
十、关键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实施、社会实践、未来发展
常见问题解答
Q1: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颁布实施有什么意义?
A1: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我国在这一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定位、原则、内容、管理体制、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顶层设计,夯实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部法律不仅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推动了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关注、重视与参与,更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Q2: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一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A2: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推动了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加强法律贯彻落实;政府部门履职尽责,不断完善政策标准;公检法司凝聚监督合力,推动法律顺利实施;残联系统主动作为,营造浓厚助残氛围;各地积极开展地方立法,推动法律实施;市场主体开拓创新,推出优质产品服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积极开展外宣,讲好中国无障碍故事。
Q3: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过程中有哪些困难和挑战?
A3: 目前,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地区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不到位,部分老旧建筑无障碍改造难度大、进度滞后;视障人士面临人脸识别、滑块验证等无障碍信息交流障碍;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频受阻,社会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Q4: 未来如何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A4: 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优化信息交流与服务方式,扩展社会服务范围,完善体制机制与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更加便捷、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Q5: 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哪些方面的支持?
A5: 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来自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面的支持。政府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资金投入,提供政策引导;社会需要增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关注度,积极参与宣传、监督和志愿服务;企业需要积极研发和推广无障碍产品和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Q6: 您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什么?
A6: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更加智能化、人性化,并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的服务,助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结论: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未来,需要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创造更加美好、更加包容的社会环境。
